GC:
上個月在酒店憩遊時看見你們的雜誌放在沙發旁的几案正中,封面看見幾行大字,知道你們採納了小弟的意見,深表感謝。喜見雜誌由呱呱墮地到現在羽翼已豐,充份印證諸君一直悉心栽培之心。願再接再厲,讓這本書更多人看得見、翻得開。
「看得見、翻得開」是甚麼意思?我想說,一本書即使有特定的話題、有針對性的讀者群也好,實際的接觸人數遠遠超過實際購買或訂閱的人。好的東西,不一定非要帶走她回家不可的。汽車雜誌如是、女性雜誌如是。最近我就在地鐵上見到一個男人在看女性時裝雜誌,而那本書分明是設定給女孩子看的吧?你不期待我會買,卻又偏偏讓我拿起來看了,這就像一個男人背著女人偷情,以為自己不過是個無名小輩,天曉得竟然會給認識自己的人碰個正著?又舉個例,許多人沒有買過National Geographic,但有時候封底一幀照片, 已經很吸引人。請注意,我說的是封底, 不是封面! 我們實在不應該看輕封底的威力!一本National Geographic帶給你的一份「手感」是很多雜誌沒有的。愛書愛雜誌愛漫畫的人為甚麼在電腦網絡發達的今天仍要買回來? 嫌家裡的地方太多嗎?不是,有時候買她回來, 就如同找個女朋友一樣,樣貌、修飾、身形與內涵不過一般貨色,但最後仍是不吝多花十元八塊,不為別的,只因為獨獨喜愛她的「手感」。「手感」是需要拿一拿捏一捏才懂得其精妙,但即使最後不帶她回家過夜了又何妨?實在不必沮喪的,那一刻曾經的凝望和情深的輕撫,已經永留心底裡。一本好書、一本好雜誌的定義是否要將以上所說的加進去?
同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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