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坐幽篁裏,彈琴復長嘯。深林人不知,明月來相照。 王維《竹里館》 Sitting alone, in the hush of the bamboo; I thrum my lute, and whistle lingering notes. In the secrecy of the wood, no one can hear; Only the clear moon, comes to shine on me.” [Hut Among the Bamboos : Wang Wei (701-761A.D.]
2021年11月21日 星期日
2021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區家麟: 最後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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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hestandnews.com/media/%E6%9C%80%E5%BE%8C%E7%9A%84%E4%BF%A1%E4%BB%B0論壇上,主持人搞搞新意思,利用「安心發問」軟件,叫在座觀眾掃碼後,可以匿名發問或發表感言,果然觀眾們就「安心」了,踴躍留言,當中有些看似無厘頭的話,有人希望講者「多說一些 spiritual 的東西」。
spiritual?說些「靈性」、「信仰」的內容?這講座話題是銅牆鐵壁下的調查報道,在座是香港碩果僅存的調查報道記者,他們的工作講證據、講理性,如何「靈性」?
噢,原來是有關的。
香港新聞傳媒正受全方位圍剿,調查報道記者更受各種法律規條掃射,講者形容,現在已「斷指斷臂」。調查報道,查冊是「基本盤」,現在查公司註冊要實名登記,運輸署改例,已不批准傳媒查車牌,武功被廢;記者查選民名冊亦收緊,查可疑種票資料困難重重;僭建疑雲查圖則,屋宇署會引用「版權」原因不提供資料。
傳媒組織架構的層面,老闆受壓、或主動奉迎、或以蝕本為由,大縮調查報道人手資源。有些傳媒財雄勢大,擁有力量無窮的「調查組」,不是監察政府,而是調查弱者與眼中釘。
調查記者還是有的,他們說,銅牆上有裂縫、鐵壁上或許有個洞,記者天職,就是監察政府、查考真象,為市民發聲,縱使風險越來越大,威脅越來越近,不能就此放棄、有一天就做一天。
這種堅定的信念,也許就是調查報道「靈性」的一面。際此巨變,堅守陣地的人都是勇者、留在鬥獸場上的人都是死士,調查記者講求理性分析,但講到他們為何受各方敵視攻擊仍在堅持,已不能理喻,不能用道理去好好解釋,而是一種信仰、很純粹的信仰。
每位公民又可以做什麼?他們說,每個人都或掌握一些涉公眾利益的資料,市民可以積極報料,用真金白銀支持你們信任的媒體;讀到認真而你又欣賞的新聞內容,請廣傳分享,每一道力都有用。
(本文原刊於明報專欄《2047夜》,此乃加長版)
2021年11月8日 星期一
中大學生會原訟庭裁定: 解散屬違憲
[轉載]
上月7 日,中大學生會在其Facebook專頁宣佈解散,隨後有人向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原訟庭提司法覆核。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原訟庭今日(7 日)裁定,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及/或學生會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之宣告違憲並無效,並宣佈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聯席會議應該重啟學生會職務。不過,學生會代表會前會長黃博翰表示,學生會會繼續停止運作及處於「解散」狀態。
司法覆核申請人麥浩維,答辯人為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判案書中提到,今年 10 月 7 日,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向會員發電郵,指代表會於 9 月 10 日召開學生會聯席會議,通過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並於同日向全體基本會員發出解散聲明,表示中大學生會已解散。
申請要求法庭覆核答辯人的決定,並要求裁定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代表會及/或學生會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之宣告違憲並無效,以及命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聯席會議即時重啟學生會職務。
「解散」違憲並無效
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原訟庭裁定,中大學學生會代表會及/或學生會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之宣告違憲並無效;但拒絕申請人的申請,不命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聯席會議即時重啟學生會職務;並宣佈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聯席會議應該重啟學生會職務。
申請人提出,根據《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章則》,條文中並沒有賦予任何學生會架構解散的權力,如果任何學生會組織期期望行使解散權力,必先舉辦全民大會討論修改會章,再經全民投票通過作實。
成立逾 50 年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上月宣佈解散。不過學生會宣告解散後,不少中大人質疑有關決定不合憲、不符程序。中大政治行政學系副教授、前中大學生報主編周保松亦在 FB 發文批評,學生會代表以「聯席會議」之名動議將學生會解散是「於理於法不合」,指《中大學生會會章》根本沒有任何關於解散學生會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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