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 星期五

馮晞乾: 誰更不適合服務市民?

轉載:《馮晞乾十三維度》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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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更不適合服務市民?

昨天網上流傳一封寄給消防處處長的信,投訴兩個消防員幸災樂禍,嘲諷墮海女警,在社交平台留言說「開香檳慶祝」、「算唔算自作孽」等等。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隨後發聲明,譴責「別有用心人士」於社交媒體發佈「奚落的標語及字句」,是對死者及家人極不尊重,「於傷口上灑鹽,教人齒冷。」

聲明又說,如查證屬實,涉事者明顯有違專業,「不適合服務市民,亦有違社會對公務員的期望」,促請有關部門嚴肅跟進及處分。消息指,兩名消防員現已停職。

紀總這份譴責聲明,如果是在2019年11月9日發出,要求警方嚴肅跟進及處分某些所謂警察,也許會更有說服力,更符合公眾利益。但那時候紀總沒有作聲,現在卻為了女警而「仗義執言」,那就顯得偽善、雙重標準和不專業了。

2019年11月8日,22歲的周梓樂不治去世,很多市民上街悼念。有線電視新聞直播拍到,駐守屯門的防暴警不斷出言挑釁市民,並對周梓樂之死表現出一副幸災樂禍的模樣。那時防暴警喊道:「今晚開香檳慶祝呀!」「返去產卵啦曱甴!」「過來報仇呀曱甴!」「喂,恭喜啦!」

紀總或警方不記得的話,我誠意推薦你們重溫片段:


同樣是講「開香檳慶祝」,同樣是對死者及其家人極不尊重,於傷口上灑鹽,為什麼紀總今日「強烈譴責」,兩年前卻沉默卸責?為什麼消防員要停職,而警察卻只被訓斥?

仔細想想,那夜警察根本犯了比消防員嚴重十倍的過錯!

消防員的職責主要是救火,即使他們的網上言論不得體,有失厚道,也根本不影響他們救火的專業。但2019年11月8日晚屯門警的言行,後果可以非常嚴重,他們不僅「於傷口上灑鹽」,更是在執勤期間,於電視鏡頭前公然挑釁全港所有悼念周梓樂的市民。

警察的職責是維持秩序,但他們當時卻在熾熱的民情上煽風點火,挑動仇恨,分分鐘引發更大的騷亂。這樣嚴重到無以復加的過失,絕非「用字不恰當」、「言語敏感度不足」那麼輕描淡寫,沒理由訓斥一下就可了事。

既然有警方發言人喜歡引用古文,我今天就講一句古訓。《禮記.曲禮上》云:「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這裏「禮」的意思不是狹義的「禮貌」,而是指一種行為規範。行為規範的具體內容,或隨時代和社會發展而變化,但「禮」的一般意義和功用是不變的。

那段話的意思是:道德仁義,若自己不守禮就無法實踐;教化民眾,若自己不以身作則就無法完備;上朝列位、整肅軍隊、居官辦事、執行法令,沒有禮便喪失威嚴,無法服眾。

兩年前,政府和警方沒有即時處罰那群叫喊「今晚開香檳慶祝」的所謂差人,已經置一切專業操守和規範於不顧,威嚴掃地了,請問還如何「蒞官行法」、「教訓正俗」?順帶一提,2019年7月21號元朗黑夜,警方又用什麼態度「服務市民」?所謂紀總又死咗去邊?

消防員網上失言,停職。

防暴警現場失控,訓斥。

誰更不適合服務市民?大家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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