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 星期一

普京的大棋盤

〔轉載:《馮睎乾十三維度》,2025年3月2日〕

普京忘不了的牆角老鼠

川普與澤連斯基的「世紀大deal」戲劇性告吹,很多朋友為此大動肝火:有人怪罪澤連斯基獅子開大口,表現得不夠感恩;有人斥責美國正副總統羞辱澤連斯基,毫無道義。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奇怪的是,似乎沒有很多人再罵普京。

我看了那50分鐘會談,覺得大部份時間氣氛還是好的——例如有記者問澤連斯基何不穿西裝,有點挑釁,不一會川普就笑着稱讚澤連斯基的裝束,有意化干戈為玉帛,可見川本來也無意侮辱澤——可惜最後10分鐘雙方唇槍舌劍,擦槍走火,說好的deal就成空了。

我覺得這結果不是偶然的,也不能單純歸咎會談雙方脾氣臭。要達成俄、烏停戰協議,一開始就差不多已是「不可能的任務」,香港人不妨想想2019年——港共政權跟社會抗議人士如何能坐下來談?烏、俄間的仇恨,雙方互不信任的程度,比當年香港兩個陣營有過之而無不及,和談哪有這麼簡單?

川普和澤連斯基無疑都希望停戰,但兩者目標又有點不同:前者只想盡快停戰(無論是為了減少傷亡,抑或為美國納稅人省錢),兌現選舉諾言,增加自己在國內和國際的威望;後者則希望停火的前提,是美國承諾「安全保障(security guarantees)」,如駐兵烏克蘭,以防俄國恢復元氣後舉兵再襲。

為什麼澤連斯基要這麼堅持「安全保障」呢?因為他根本不信普京守諾,就像許多香港人不信中共守諾一樣,故堅拒「袋住先」。澤對普京的研判是有事實根據的。與川普會談時,澤強調普京已25次違背承諾,所以當美國副總統萬斯說可用外交手段阻止普京侵略時,澤就忍不住說:

“As a new president in 2019, I signed with him a cease-fire deal alongside Macron and Merkel. (...) But after all of that, he broke the cease-fire. He killed our people, and he didn’t exchange prisoners. We signed the exchange of prisoners, but he didn’t do it. What kind of diplomacy, J.D., are you speaking about? What do you mean?”

(身為2019年的新總統,我、馬克龍和默克爾一起跟他(普京)簽署了停火協議。 (...) 但在那之後,他違反協議。他殺害我們的人民,也沒有交換戰俘。我們簽署了交換戰俘的協議,但他沒有履行承諾。萬斯,你說的是哪種外交?你是什​​麼意思?)

基於以上原因,澤連斯基認為沒有安全保障的停火協議只是一紙空文。那川普為什麼不給他安全保障呢?儘管美國官方從未明言,但理由也不難猜——就是「普京反對」。結果,自然是現在看到的兩難:川普給予澤連斯基安全保障,普京就不簽停火協議;不給,便輪到澤連斯基不簽。所以我在上面已說了,川普要做的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唯一解決方案,不用說,是逼迫俄、烏其中一方妥協。川普理所當然覺得澤連斯基是比較容易屈服的一方,但現在可能錯了。解鈴還需繫鈴人,無論川普講得如何天花亂墜,若說服不到普京妥協,那麼和談到臨門一腳還是會落空的。

普京是個怎樣的人呢?不妨參考他在訪談提過的童年經歷。在 2000年出版的自傳中,普京講述了一個刻骨銘心的可怕故事:小時候,普京住在聖彼得堡一棟破敗的公寓,常常拿棍子追打老鼠,有次他把一隻大老鼠逼入死角,牠走投無路之際,竟猛然掉頭撲向普京,把他嚇得半死。大老鼠更一路追到家門口,直到普京匆忙關門,才終於擺脫這隻瘋鼠。

假設這故事是真的,對普京又有什麼意義?有人認為是「不要把普京趕入絕路」,以免他像老鼠般反撲,跟你玉石俱焚。但反過來也講得通:那隻老鼠讓普京明白,絕望會摧毀求生本能,使對手進入不計代價的「攬炒」模式。因此,普京的核心戰略就是:不要讓對手意識到自己已陷入無可挽回的困境。

很多人都明白川普口頭上向普京示好的策略(先不談當中有沒有真心),難道普京反而看不出?普京也是在「下一盤大棋」,要讓川普覺得可以做到deal,再靜觀其變。未到最後一刻,我們也不知道誰勝誰負,但截至現在,最高興的應該仍是普京呢條PK。

最後,且讓我引述長期報道俄羅斯議題的俄裔美國記者Julia Ioffe的幾段話,看她如何理解普京的策略和價值觀:

「(對普京來說)暴力是改變既定社會階級的唯一方式;妥協是弱者的行為;世界是一場零和博弈。這意味着我贏了,你就輸了;你贏了,我就輸了。世上不存在雙贏。

「因此,所有在西方呼籲與普京就烏克蘭問題進行談判和外交解決方案的人,都忽視了一個關鍵事實——普京根本不相信談判,也不相信一個雙方能獲勝的世界。對他而言,烏克蘭的勝利幅度正等於他的損失幅度,這是他絕對無法接受的。」

國際政治我不懂,也沒興趣多講,只期望有更多分析普京「大棋盤」的評論,而非局限於「撐川」和「反川」的爭論。如果真要對人不對事的話,那唯一值得針對的應該是普京。

2025年2月23日 星期日

遺忘與記憶

把事實遺忘了就更必須正視歷史真相。
當然你可以說,蟻民無權質疑指控,可是記憶豈容被埋沒呢? 天天正照風月鑑,以假為真,下場會不會像《紅樓夢》的賈瑞?

(轉載:《馮睎乾十三維度》,2025年2月23日)

我有權提出質疑嗎?

蘋果国安案第136天審訊,控方展示2020年4月26日黎智英的專欄文章〈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內文說:

「中共出擊撕掉《基本法》,摧殘香港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地位。沒有釋法權利的港澳辦和中聯辦高調曲線釋法,稱兩辦並非《基本法》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公然向港府奪權。」

控方追問「撕掉《基本法》」、「高調曲線釋法」這些話有何根據,黎智英答不記得,但表示評論一定建基於官方消息,控方質疑沒有這些官方說法或事實基礎,只是黎的意見,又指文章意圖引起市民憎恨特區和中央政府,並激使香港居民循非法手段改變現有合法制度。黎批評這是控方「想像」,自己不能同意。

黎生「不記得」消息來源,這很正常,去年我已撰文說過,長期單獨囚禁會嚴重損害身心健康,「關得越久,思路也越混亂,記不住東西,無法專注。」把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家單獨囚禁四年有多,不是早已預計到他出庭時會記不住東西、答不好問題嗎?至於有關基本法22條的舊聞,莫說黎智英,監獄外又有多少人記得呢?

我慶幸自己是記得的,因為2020年4月下旬,我也在專欄寫過多篇相關評論文章。既然有人質疑黎的專欄沒有事實基礎,就不妨跟大家重溫一下這段恍如隔世的「歷史」吧。

2020年4月17日,中聯辦宣稱港澳辦及中聯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所以「有權就立法會事務行使監督權」。這說法完全顛覆過往香港各界(包括特區政府)對第22條的認知,正是黎智英所謂「中共出擊撕掉《基本法》」的評論根據。

眾所周知,「中聯辦受第22條規管」這概念,是港府官員多年來反覆強調和推廣的,例如2018年6月13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在立法會說:「我們相信中聯辦會一如既往,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訂明,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2007年1月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編號CB(2)898/06-07(02)文件指,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機構。

甚至到了2020年4月,港府依然一度「執迷不悟」。那年4月18日晚至19日凌晨,港府曾三次修改新聞公報,把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機構改成「不是」——意味着政府本來以為「是」——至此,港府才終於「覺悟前非」,完全推翻過去十多廿年對22條的解讀,180度轉向跟隨中聯辦的「高調曲線釋法」。

為什麼可以由「是」變「不是」呢?中央政府當然有它的權威解釋。簡言之,原來受第22條規管的只是「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departments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和各部門下的「機構」(offices),但根據國務院2000年1月15日發給香港政府的通知,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機構」。依此定義,中聯辦既非「中央政府部門」,亦非「中央政府部門的機構」,而是「中央政府的機構」,自然不受22條限制了。問你服未?

「中共話」博大精深,我等愚民和特區蠢官當然參透不來,所以廿多年來都深深「誤解」了,從未有人明察秋毫,想到「部門」、「機構」、「乜乜機構」和「物物部門」這幾個詞彙配搭只要稍加變化,龍門就可以任意飄移。但特區政府既然「誤解」了這麼多年,負責監察香港事務的中聯辦為什麼在2020年4月17日之前從未糾正呢?很遺憾,至今我還未見到任何官方解釋。

言歸正傳,今天控方竟指黎智英文章沒有官方說法支持,是否表示控方忘記了或根本不知道中聯辦五年前的「曲線釋法」呢?當時,中聯辦的的確確是向香港政府及市民解釋基本法第22條,黎智英的文章完全準確記錄了這件事。

據《庭刊》報道,黎智英被主控周天行質疑後,曾說:「這只是你的想像⋯⋯我不能同意你的想像。」周天行答,若你只回答「同意」或「不同意」,事情會較簡單,可節省法庭時間。黎回應:「如果你指出事實,事情也會較簡單。」此時法官杜麗冰插口,提醒黎只需答「同意或不同意」,黎追問:「我有權提出質疑嗎?(Do I have the right to question?)」杜官聞言喝道:「沒有!你沒有權!(No!You do not!)」

黎智英沒有權,但所有記得歷史的人,所有關心真相的人,我認為都有權質疑,且必須質疑,以免大眾也像周天行那樣,將中聯辦對第22條的「釋法」都拋諸腦後。

相關文章:

匹夫不可奪志



2025年1月27日 星期一

「好自為之」的英譯

原文摘自FB《馮睎乾十三維度》,2025年1月26日

如何讓魯比奧明白「好自為之」?

今天在社交平台看見不少人討論「好自為之」的英譯,十分有趣。事緣中共外長王毅昨日跟美國國務卿魯比奧通電話,據新華社報道,王毅說了以下一段話:

「大國要有大國的樣子,應當承擔應盡國際責任,應當維護世界和平,應當幫助各國實現共同發展。希望你好自為之,為中美兩國人民的未來,為世界的和平與穩定發揮建設性作用。」

現代人講「好自為之」,通常含教訓意味:說話者不滿對方的言行,着他好好反省,小心後果,就講「好自為之」。像魯比奧這種兩度被中共制裁的人,跟他講「好自為之」,當然不是溫馨提示他好好照顧自己,而是叫他生性做人。但英文怎翻譯呢?

路透社譯法很正路:“I hope you would conduct yourself well...” 新華社英文網則譯: “Wang expressed his hope that Rubio would make the right decisions and …” (字面意思是「王希望魯比奧作正確決定」) 至於中共外交部的「標準答案」,原來是 “I hope you will act accordingly…” 全段英譯如下:

“Wang Yi said that big countries should act in a manner befitting their status, shoulder their due international responsibilities, maintain world peace and help countries realize common development. I hope you will act accordingly and play a constructive role for the future of the people of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s well as for the peace and stability of the world.”

這裏“act accordingly”僅表示「採取相應行動」,須參考前面「大國要有大國的樣子」至「應當幫助各國實現共同發展」那堆話才能理解。儘管譯得流暢,大致也能達意,但王毅那「好自為之」四字已經lost in translation了。光看外交部這種「以和為貴」式英譯,魯比奧大概只覺得老生常談,而絲毫看不出王毅原來居高臨下教導自己。

「好自為之」怎樣譯,當然視乎上文下理,還要看看說話者是誰。從前香港立法會文件就有好幾個例子,「好自為之」有時譯 “be sensible”,有時譯 “think carefully and act prudently” ,有時甚至譯作“good luck”,每次都有不同譯法,足證港府翻譯官頭腦靈活,不會隨便用「罐頭翻譯」交功課。

例如2008年7月9日,立法會審議《種族歧視條例草案》,楊森議員指出條例某些定義問題後,便說:「如果政府不作出修正,便要好自為之。」英譯是這樣的: “If the Government does not make any amendment in this respect, it should be prepared to bear the consequences.” (字面是「如果政府不作出修正,應該準備承擔後果」)

那麼,王毅這句「好自為之」又該如何處理?按照他的發言風格及談話對象,我認為不妨譯成 “watch your step”。據網上劍橋英語詞典,“watch your step” 定義是:

be careful about how you behave, or you will get into trouble

如果王毅想表現一點文化,也可引用莎翁金句演繹「好自為之」,如《哈姆雷特》中Polonius就說過一句: “Give thy thoughts no tongue, Nor any unproportioned thought his act.” (不要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也不要將越軌的想法付諸行動。)若想霸氣一點,甚至可直接譯成 “hao zi wei zhi”。

你看,一個中文四字成語,英譯就可以千變萬化。整件事中,有一點特別令我欣慰:在這個人類翻譯都似乎將被淘汰的時代,還未見有哪家AI,能夠傳神地譯出王毅這句貌似簡單的話。